银行破产后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在一家小银行存了不少钱,最近听说这家银行经营状况不太好,有破产的风险。我很担心我的存款安全,也想了解一下如果银行真的破产了,它的债权债务会怎么处理,像我这样的储户能拿回自己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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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破产时债权债务的处理是一个受到严格法律规范的过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处理企业包括银行破产的基本法律。同时,《存款保险条例》对银行破产时储户的存款安全保障作出了规定。 对于债务处理,当银行破产进入程序后,会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银行财产,负责调查银行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管理和处分银行的财产。银行债务的清偿顺序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优先清偿。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比如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债务,例如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接着是职工债权,包括银行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然后是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储户的存款一般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但由于有《存款保险条例》的保障,在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会在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人民币内对储户进行偿付。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存款在50万元以内,基本可以全额拿回。超过50万元的部分,会在银行破产财产清算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清偿,但这部分的清偿比例通常较低,要视银行剩余资产情况而定。 对于债权处理,银行作为债权人,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管理人会依法进行追收。这些追回的财产也会纳入银行的破产财产,用于清偿银行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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