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赂但是不办事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收贿赂”这个行为的法律概念。贿赂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收贿赂但是不办事”,一般涉及到受贿罪和行贿罪两个方面。 从受贿罪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要求实际上办成了事,只要有承诺、实施或者实现等行为之一即可认定。也就是说,即使受贿人收了钱没把事情办成,只要他承诺过帮忙办事,也可能构成受贿罪。 对于行贿人而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如果行贿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贿赂,即便事情没办成,其行为也可能构成行贿罪。不过,如果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如果遇到收贿赂不办事的情况,行贿人应该及时采取合法措施。一方面,行贿人可以向相关的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举报。在举报时,要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另一方面,虽然行贿人自身的行为可能也存在违法性,但如果是被索贿且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在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收贿赂不办事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无论是受贿人还是行贿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应该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维护社会的法治和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