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涉案人员会如何处理?


“断卡”行动主要针对的是非法出租、出售、出借、购买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对于断卡涉案人员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以及所涉及的罪名来确定。 如果涉案人员仅是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并未直接参与诈骗等犯罪行为,但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要是涉案人员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人员事前通谋,为其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等,那就会以诈骗罪等犯罪的共同犯罪论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除了刑事处罚外,断卡涉案人员还会面临一些惩戒措施。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会对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