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银行卡买给别人用于诈骗会被判什么罪?


将银行卡买给别人用于诈骗,可能涉及多个罪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可能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要利用信息网络去犯罪,还为他们提供各种帮助,像提供银行卡用于支付结算就属于帮助行为。依据《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要是情节严重,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其次可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买卖的银行卡涉及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是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情况,就可能触犯此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要是数量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还有可能涉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要是在卖银行卡时就清楚知道对方要用卡去实施诈骗,并且和对方有共同犯罪的故意,那就会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如果这些行为还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还可能构成洗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