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期间对方一直来闹该如何处理?

正在起诉离婚,可这段时间对方老是来闹,搞得我生活和工作都受影响,心里特别烦。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有哪些有效的应对办法,怎样才能让对方不再来闹,保障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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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期间,如果遇到对方一直来闹的情况,有多种应对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沟通和协商。尽量与对方心平气和地交流,了解其具体诉求,看能不能协商解决分歧。要是觉得直接沟通有困难,也可以请亲友或者调解员等第三方介入帮忙沟通。不过,如果对方行为超出正常沟通范围,构成骚扰或威胁,就得采取其他措施了。 其次,要注重保存证据。不管对方是通过言语还是行动来闹事,都要尽可能留存相关证据,像录音、录像、短信、邮件、社交媒体信息等。这些证据在后续法律程序里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再者,报警也是重要的手段。要是对方的行为构成骚扰、威胁、人身攻击或其他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并提供相应证据。公安机关会依据具体情况,采取警告、制止、处罚等必要措施。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对方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或者严重威胁到您的人身安全,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人身保护令。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这就是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的法律依据。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提出申请时,要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并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人身保护令主要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其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以及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等。人身保护令签发后,由人民法院监督被申请人履行。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继续骚扰受害人、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相关概念: 人身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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