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方不租了该如何处理?

我租了个房子,合同还没到期呢,房东突然说不租给我了,这可把我给难住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利?能让房东继续把房子租给我吗?要是不能继续租,房东得怎么赔偿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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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方不租了,这属于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出租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给承租方违约金。这里的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提前约定好的,一方违约时要给对方的一笔钱。比如,合同约定出租方违约要支付给承租方5000元违约金,那么出租方就得按这个数给。并且,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出租方违约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承租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也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这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这条法律就是为了保证违约金的设定合理,不会让任何一方因为违约金的问题遭受不公平的对待。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方就要按照实际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承租方可能为了这次租赁投入了装修费用、重新找房产生的费用、因突然要搬走导致的一些工作或生活上的额外支出等等。 另外,承租方还可以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就是说,如果承租方还想继续租用这个房子,出租方有义务按照原合同继续把房子租给承租方。要是出租方拒不履行,承租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它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违约金:合同双方事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实际损失:因为对方违约行为,给自己在经济、生活等方面实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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