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进钱不报关该如何处理?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外贸公司进钱不报关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讲解可能面临的情况以及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报关的概念。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这是货物合法进出境的必要程序,也是国家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外贸公司进钱不报关,有可能被认定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而面临走私的指控。 如果被认定为走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另外,即使不构成走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对于已经发生进钱不报关的情况,外贸公司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动向海关说明情况,如实申报相关款项和货物信息,并积极配合海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这样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同时,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和报关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