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1700不还该如何处理?
朋友之前找我借了1700元,当时没写借条,现在到了约定还钱时间,他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尝试沟通,可他总是找借口。我想知道在这种没借条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还钱?走法律程序又该怎么做?
展开


如果朋友欠你1700元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首先,可以尝试和朋友直接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跟他说明你的情况,询问不还钱的原因。要是朋友确实存在困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在你同意的情况下,还款时间可以延长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找第三方调解,比如共同的朋友、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要是调解也没用,还可以考虑法律途径。1700元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前,要先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材料能帮你在法庭上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要是书写起诉状有困难,也能口头起诉,法院会把相关内容记录下来,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要是法院判决对方还款,而对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履行,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名下财产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这1700元的债务属于朋友的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你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