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后辱骂对方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和别人有矛盾,后来双方和解了。但最近对方却又开始辱骂我,我很苦恼,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和解后又辱骂对方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我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在法律上,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当和解后一方辱骂对方时,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辱骂行为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不受侵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因为对方的辱骂行为导致被辱骂者的社会评价降低,被辱骂者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讲,辱骂他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是指当着众人或者第三人的面,或者是利用可以使不特定的多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辱骂。所以,如果辱骂行为是公然进行的,被辱骂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辱骂者进行治安处罚。 如果辱骂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一定程度,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比如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过,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需要被侮辱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