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冒充派出所打电话恐吓小孩致其有心理阴影该怎么处理?

有人冒充派出所给我家小孩打电话恐吓,现在孩子有了心理阴影,晚上睡觉都不踏实,我很心疼也很气愤。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处理,怎么才能让孩子得到应有的保护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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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冒充派出所打电话恐吓他人的行为涉及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该行为对小孩造成心理阴影,属于侵犯了孩子的人身权利,尤其是心理健康权益。 如果孩子因为这种恐吓行为出现心理问题,产生了实际的治疗费用等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孩子的监护人,因为照顾孩子等产生的误工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如果冒充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提供相关证据,比如通话记录、孩子的症状表现等。同时,可以带孩子去专业的心理机构进行评估和治疗,保留好相关的诊断证明和费用票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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