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时孩子怎么处理?


在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孩子的处理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这两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抚养权的问题。抚养权的判定核心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而不是单纯因为一方出轨就直接决定抚养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两周岁以下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量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虽然出轨是违背道德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法律不会仅仅以此剥夺出轨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不过,如果出轨行为对孩子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如出轨方有不良生活习惯、对孩子照顾不周等,那么无过错方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其次是抚养费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通常需要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