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导致轻伤的最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撞了人导致对方轻伤时,以下是通常的处理流程: 首先是现场处理阶段。在撞人后,应立即停车,查看伤者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同时,要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并且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需要移动车辆以避免造成交通拥堵等情况,要先对现场进行拍照或标记,保留相关证据。这一步依据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要求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接着是交警介入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包括对事故车辆、现场痕迹等进行检查和记录。之后会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然后是医疗救治和费用处理。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责任方需要关注伤者的治疗情况,并按照医院的要求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可以要求医院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以便后续进行赔偿计算。如果责任方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伤者的医疗费用等进行审核和理赔。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后是赔偿协商和解决阶段。在伤者治疗结束后,双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协商。赔偿的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赔偿协议,按照协议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伤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