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无责任方该怎么处理?

我开车时被撞了,交警判定我无责任。现在对方保险公司还没定损,车在4S店修好了却要我先付款,对方车主也联系不上。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办,想了解车祸无责任方具体要怎么处理这件事,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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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车祸无责任方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是事故现场阶段。在车祸发生后,无责任方要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同时,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和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向他们说明事故情况。 然后是责任认定阶段。耐心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如实向交警陈述事故经过,配合交警工作。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双方车辆行驶轨迹、车速等因素,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接着是定损理赔阶段。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全责方会向其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定损中心。无责任方需要和对方一起前往定损中心,记得带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在定损中心,配合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进行拍照定损。 在修车和赔偿方面,如果定损后决定在定损中心挂钩的修车厂修理,无责任方修好车后可以直接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要是对方不配合,比如不支付修车费用,无责任方可以告知肇事者,若不立即付款,将凭警方认定书上告至法庭,要求其本人与保险公司赔偿除修车费外的其他合理损失,像交通费、误工费等 。对于保险公司要求的修车发票,可以先垫付费用提车开票。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指出,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车祸中无责任方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相关概念: 代位求偿:简单说就是当你遭遇本该由对方负责的损失,但对方不赔偿时,你的保险公司先赔给你,然后保险公司再向对方去追要这笔钱。不过在车祸中无责任且自己保险公司未出险的情况下,通常不能申请代位求偿。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每辆车都必须买的保险。出事故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保障受害者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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