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回迁房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我买了回迁房,后来却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了别人,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该怎么保障。想了解下这种回迁房一房二卖的具体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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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回迁房一房二卖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能涉及民事和刑事两个层面。 从民事层面来看,若卖房人是为追求更高经济效益,不存在非法占用购房款的意图,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民事欺诈。在此情况下,相关合同的效力需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是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基于欺诈而签订的合同,经法院撤销后,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到实际处理,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等。比如,买家A与卖家签订了回迁房购买合同并支付了房款,之后卖家又将房子卖给了买家B,若A的合同有效,A有权要求卖家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从刑事层面来看,如果行为人采用刑法明确规定的欺骗手法,并且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被判定为刑事诈骗罪行。例如,卖家虚构房屋情况,骗取买家购房款后消失不见,且有证据表明其有非法占有该款项的目的,就可能构成刑事诈骗。 此外,为避免回迁房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人可以凭借房屋买卖协议申请预告登记。登记之后,未经购房人同意,再处分该房屋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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