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委会擅自打官司该如何处理?

我所在小区的业委会没经过大家同意就去打官司了,这让很多业主心里都不踏实。我们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应对,业委会这么做是不是违规了,我们业主有什么办法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能详细了解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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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业委会擅自打官司,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业主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相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而且业主以该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为由,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的,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决定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这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被随意侵害,同时也促使业主及时行使权利。 其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能发挥作用。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这是行政部门对业主权益的监督和保障措施,通过行政权力来规范业委会的行为。 业委会本质上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的权力来源于业主大会的授权。涉及打官司这种重大事项,如果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和授权,擅自为之是不符合规定的。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共同决定重大事项的平台,按照法律规定,一些重大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通过才行。所以,业委会擅自打官司的行为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完全有权利采取措施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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