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警察欠我钱不还该如何处理?

之前和一个警察有金钱往来,他找我借了一笔钱,当时也没多想就借了。可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他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有点不知所措,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我具体能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让他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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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警察欠您钱不还,首先要明确,警察作为普通民事主体,在借贷关系中和其他人没有本质区别。 您可以先尝试与他协商,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他不还钱的原因,看看能否达成还款协议。这是最简便的方式,说不定对方只是暂时有困难,沟通后就能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需要收集证据了。比如借款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和对方的还款义务。有了充分的证据,后续处理起来会更有保障。 在证据收集好后,如果对方还是拒绝还钱,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流程如下:首先写好起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然后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缴纳诉讼费,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接着立案庭会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会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到庭后,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另外,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您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在法院判决后,对方有能力归还却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故意暴力抗拒等,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长可达15天。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指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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