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


在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转移财产,这可能会严重影响到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在法律上,针对这种情况有一系列的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作出的判决正式具有法律效力之后,败诉方为了逃避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而将自己名下的财产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转移,比如无偿赠与给他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发现对方在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胜诉方可以向法院反映这一情况,法院有权对转移财产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胜诉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败诉方转移财产的行为,让财产恢复到转移前的状态。 如果转移财产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