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当发现被告人转移财产时,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权益。首先,财产保全是一种有效的措施。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被告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就是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说,如果发现被告人正在转移财产,情况很紧急,你可以在起诉前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比如保证金或者其他财产证明。 而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就是诉中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此外,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当发现被告人转移财产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反映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