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欠款人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当遇到起诉前欠款人转移财产的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你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就像是打官司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搜集能够证明欠款人转移财产的材料。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它可以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买卖合同,如果欠款人以不合理的低价把财产卖给别人,这个合同就是重要的证据;还有房产过户登记等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你证明欠款人转移财产的行为。 接着,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像是给欠款人的财产上了一把“锁”,防止他继续转移财产。你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会对欠款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 另外,如果欠款人是为了逃避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你还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也就是说,你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欠款人的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样,欠款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定无效,财产就有可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以便你在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到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