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处理?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我们在结婚前各自都有一些财产,像房子、存款啥的。我不太清楚在离婚的时候,这些婚前财产是怎么处理的,是归各自所有,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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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领结婚证之前个人所拥有的财物。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的房子、存的积蓄等都属于婚前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某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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