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离婚后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两人离婚时房子怎样分配才合法?
我遇到了点麻烦事。有个被执行人,在离婚后把财产给转移了,这让我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另外,我自己也面临离婚的情况,想知道在法律上,夫妻离婚房子到底要怎么分才算是合法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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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说被执行人离婚后转移财产的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在离婚后转移财产,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 依据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请求法院撤销。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而且,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起诉。 接着,讲讲两人离婚时房子怎么分才合法。 如果房子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就会按照这个原则来分配。但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归这一方所有,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某些有害于债权实现的行为的权利。 恶意转移财产: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行为,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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