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转移财产不给钱该怎么处理?
我和前夫刚离婚不久,发现他在离婚前就把财产转移了,现在说好给我的钱也不给。我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法律上有没有办法让我拿到应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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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且不给钱时,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转移财产”这个概念。它指的是一方通过隐藏、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比如偷偷将存款转到他人名下,私自低价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处理步骤如下:第一步,要收集证据。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你可以收集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购物发票等,来证明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例如,若发现对方有不明原因的大额资金转出,就可以将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作为证据。第二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准备好证据后,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对方确实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并且可能会让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财产。 总之,法律为受到财产侵害的一方提供了救济途径,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好证据并通过诉讼,就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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