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暂停参保的异地账户余额该如何处理?


对于已暂停参保的异地账户余额处理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社保账户余额,简单来说,就是您在参保期间,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累计数额。在社保体系中,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余额。 从养老保险方面来看,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如果您要把异地暂停参保的养老保险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参保地,是可行的。您只需在新参保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您自己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最后,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不过,在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是不能提前支取的,除非是出现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又或者参保人员死亡等情况。 再说说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依据相关规定,部分地区允许将异地暂停参保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转移。比如您到新的就业地参保后,可以申请将原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转至新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也有一些地区,若您不再在当地参保,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提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总之,已暂停参保的异地账户余额处理方式,要依据不同的社保类型,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来进行操作。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