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欠我500元不还该如何处理?

我把500元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也没写借条啥的。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发消息也爱答不理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把这500元要回来呢?有什么好的办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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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别人欠您500元不还,您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尝试友好协商。这是成本最低、最和谐的方式。您可以直接和欠款人沟通,问问不还钱的原因,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比如,对方可能是暂时资金紧张,那可以约定一个新的还款时间。 要是协商没用,接下来可以考虑发催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欠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这能给对方一定压力,也表明您追款的决心。同时保留好相关凭证。 要是催款也没效果,还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请共同的朋友、居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中立第三方帮忙调解,促使对方还款。 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还能采取法律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所以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起诉前要收集好证据,像借款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要满足一定条件: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有困难,也能口头起诉。 如果胜诉后对方还是不还钱,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来帮您实现债权。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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