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6000块钱,已经3年了,没有转账记录也没有欠条,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首先来说,虽然没有转账记录和欠条,但还是有办法尝试追讨欠款的。 先讲讲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呢,如果在这三年期间,你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断,重新计算。要是没有相关证据,且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你可能会败诉。但即使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再说说证据方面。即便没有转账记录和欠条,你还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比如有没有证人能证明这笔借款,或者与对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中对方承认借款的内容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几种。一是尝试和对方协商,在沟通中,尽量让对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最好能让对方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二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这种方式费用便宜,流程也简化许多。但要是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可能失效,会转入诉讼程序。三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等。起诉时要带上身份证明、起诉状和收集到的证据等。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诉讼中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简单说,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以时效为由不还钱,法院可能也不支持你。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就要按照支付令要求还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