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肚子里的孩子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正在闹离婚,可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很纠结孩子以后会怎么判。想知道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规定孩子归属的,以及后续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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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女方肚子里有孩子的情况,法律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在孩子还未出生,尚处于胚胎阶段时,由于未出生的胎儿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法院通常不会在离婚判决书中就胎儿的抚养权及继承权问题作出具体裁决 。 等孩子出生后,抚养权的判定会遵循一些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如果孩子出生后不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 要是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哪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有利于成长的条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更大。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予以考虑 。 另外,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 - 30%为限,如果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 相关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能够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没出生的胎儿在法律上暂时没有这个资格。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各种因素,看哪种情况对孩子未来的成长、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最有好处,就把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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