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最纠结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也都想让孩子跟着自己生活。但不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怎样的标准,想了解下不同情况下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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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的问题,法律旨在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强,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教育背景等。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另一方虽然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但生活习惯不良,有酗酒、赌博等恶习,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前者。同时,如果父母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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