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两个月满了该怎么办?
我被羁押两个月了,一直没个说法,也不知道后续会怎样。我很担心自己的情况,也不清楚法律对于这种羁押期限满了之后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想问问羁押两个月满了之后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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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当羁押两个月期满时,不同的司法阶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侦查阶段,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是两个月,期满后若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案件在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办案期限法律同样有明确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羁押两个月期满,人民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同决定。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是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羁押两个月期满,审判还未结束,符合相关条件也可能继续延长审理期限。 总之,羁押两个月满后,会根据案件所处的司法阶段以及案件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比如释放、延长羁押期限、提起公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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