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七八岁离婚孩子怎么判?


在父母离婚时,涉及七八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相关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考量因素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对于七八岁的孩子来说,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定。一方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经济收入情况,这关系到孩子能否有稳定的物质生活保障;居住环境,是否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教育资源的提供能力,能否为孩子的学业发展助力等。另一方面,亲子关系的紧密程度也是重要考量。比如平时主要是谁在照顾孩子,孩子与谁的感情更深,谁更能满足孩子情感上的需求等。同时,如果孩子已经有了一定表达能力,能够清晰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也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此外,父母的品德和行为表现也不容忽视,有不良习惯或者犯罪前科等情况的,可能会对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法院会从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出发,综合判断各种因素,来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依然能有相对稳定和良好的成长环境。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对未成年人成长、发展最为有利的决定。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维持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经济能力;抚养条件包括居住环境、周边配套设施等能为孩子提供的成长条件 。 亲子关系:是父母与子女之间情感、生活照顾等方面联系的紧密程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