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非罪该如何界定?
我有个朋友和别人聊天时,无意间讲了一些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方式,结果对方真去做了。我朋友很担心自己是不是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我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非罪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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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准确界定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非罪,需要先了解什么是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简单来说,就是把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等方法教给他人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主观上有故意去传授犯罪方法的意图,并且实施了传授行为。 从主观方面来看,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传授的是犯罪方法,还希望或者放任他人用这些方法去犯罪。如果只是在正常的交流、讨论中,无意中提及了一些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方法,且没有故意传授犯罪方法的主观故意,那就不构成此罪。比如,在法律课程讨论中提到某种诈骗手段的原理,目的是为了让大家了解防范,而不是教唆犯罪,这种情况就不构成犯罪。 从客观方面来说,必须有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传授的方式有很多种,像口头讲解、书面文字、动作示范等。但如果只是泛泛地说一些违法的想法,没有具体传授实施犯罪的方法,也不构成此罪。例如,只是说‘去偷东西能赚钱’,但没有讲怎么偷,这就不属于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只有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传授犯罪方法罪,否则就是非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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