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子女继承房产该怎么办?
我在南京,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我作为子女要继承这套房产。但我不知道具体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也不清楚有哪些法律规定。想问下在南京子女继承房产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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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子女继承房产通常有两种情况,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依据。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子女要通过法定继承来获得房产,首先要确定自己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后,所有继承人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的合法性。审核通过后,会出具继承公证书。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某一个或几个继承人继承其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若有遗嘱,子女需要先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律师或者法院来进行确认。确认遗嘱有效后,继承人可以凭借遗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直接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完成上述步骤后,继承人就可以携带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这样,子女就完成了在南京继承房产的整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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