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房子继承问题?


当遇到房子继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继承的类型。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相应的内容办理;若没有这些文书,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处理房子继承纠纷方面,有几种常见的方式。一是自行协商,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这种方式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 二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以《民法典》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而且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协商不成时,可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一般为: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作出书面答辩;然后进行开庭审理;最后法院做出判决。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要划清被继承人遗产范围,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对于共有的财产,必须先进行分割析产,共同财产中只有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份额才是遗产,才能依法进行继承。同时,若继承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容易引发产权纠纷,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或出售,而且时间越久办理越难。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