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盗窃该如何定义?
我和朋友一起出门,结果他偷了别人东西,我当时就在旁边,没参与偷,但也没阻止。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算共同盗窃吗?共同盗窃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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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盗窃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共同的故意,一起实施盗窃行为。这里面包含两个关键要素,一个是共同故意,另一个是共同实施盗窃行为。 共同故意是说,参与盗窃的人都清楚自己在和他人一起进行盗窃活动,并且都希望或者放任盗窃结果的发生。比如,甲和乙商量好一起去偷某家店铺,他们对于盗窃这件事都有明确的认知和意愿,这就是典型的共同故意。 共同实施盗窃行为则意味着,参与的人都为盗窃行为做出了一定贡献。贡献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直接动手偷东西,也可能是为盗窃创造条件,像望风、提供工具、出谋划策等。比如,甲负责撬门进入屋内偷东西,乙在外面望风,他们的行为相互配合,共同促成了盗窃结果,这就属于共同实施盗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盗窃,每个参与人都要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个参与人的行为、作用大小等因素来量刑。如果在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一般会被认定为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则会被认定为从犯,从犯的处罚相对主犯会轻一些。所以,判断是否构成共同盗窃,关键看是否有共同故意和共同实施盗窃行为这两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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