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安置房如何确定产权人?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现在分了安置房。但家里人对于安置房产权人是谁有不同意见,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拆安置房的产权人的,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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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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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拆安置房如何确定产权人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几个重要的概念。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为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而产权人就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拥有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确定拆安置房产权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首先,如果在拆迁之前,被拆迁房屋就已经有明确的产权登记,那么原则上安置房的产权人会与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被拆迁房屋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产权人信息,是确定安置房产权人的重要依据。 其次,如果拆迁过程中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协议中会明确约定安置房的归属。这份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之间的一种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安置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协议确定的产权人即为安置房的产权人。 另外,在一些家庭共有房屋拆迁的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家庭内部对安置房产权的分配问题。如果家庭成员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签订家庭协议的方式来确定产权人。但这种协议需要是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房屋的来源、出资情况、居住情况等。 总之,确定拆安置房产权人需要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以及家庭内部的协商情况等因素。在整个过程中,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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