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怎样确定主次责任与均责?


在交通事故中,确定主次责任与均责是解决事故赔偿等后续问题的关键。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概念以及确定的依据。 首先解释一下主次责任和均责的概念。主次责任是指在事故中,双方或多方对于事故的发生都有过错,但过错程度不同。主要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比例通常较大,一般在60%-90%;次要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比例相对较小,在10%-40%。而均责则是指双方对于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相当,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在我国,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如下: 第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一方超速行驶,另一方违规变道,双方的过错对事故发生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可能会被判定为均责;如果一方的过错明显大于另一方,过错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第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此外,在实际判断中,交警还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事故发生时的交通信号灯情况,如果一方闯红灯导致事故,那么其通常会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车辆的行驶速度,超速行驶的一方可能会被认定承担更大的责任;是否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等。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你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