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超过仲裁期限?
我最近和公司有劳动纠纷打算申请仲裁,可有人说可能超过仲裁期限了。我不太清楚这个仲裁期限是怎么算的,也不知道怎样就算超过了。现在很担心因为超期没法维权,想了解下到底怎样认定超过仲裁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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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仲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仲裁的有效时间范围。超过这个期限,当事人可能会丧失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并获得胜诉裁决的权利。 以劳动仲裁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就是判断仲裁期限起算点的关键。比如,公司突然停发工资,从停发工资的那天开始,劳动者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仲裁时效也就开始计算。 同时,该条法律还规定了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形。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劳动者向公司书面要求补发工资,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公司收到书面要求开始重新计算一年。而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申请仲裁,等自然灾害影响消除后,仲裁时效接着之前的时间继续计算。 如果超过了仲裁期限,并不意味着仲裁机构一定不受理仲裁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仲裁委员会仍会受理仲裁申请,但如果对方当事人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且仲裁委员会查明情况属实,那么申请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结果。所以,当事人要特别留意仲裁期限,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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