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个人所得税属于综合所得?
我不太清楚在个人所得税里,哪些是属于综合所得的。平时我有工资收入,也偶尔会有一些劳务报酬,不知道这些算不算综合所得。我就想弄明白综合所得具体包含哪些项目,好清楚自己该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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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是个人所得税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个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多种常见途径取得的收入总和。简单来说,就是把几种特定类型的收入加在一起,按照统一的规则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前四项属于综合所得。 第一项是工资、薪金所得。这就是我们在公司上班,每个月从单位拿到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比如,小张在一家企业工作,每月固定工资 8000 元,另外还有季度奖金 5000 元,这些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第二项是劳务报酬所得。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像小李是个自由设计师,他为一家公司设计了一个宣传海报,获得了 3000 元报酬,这 3000 元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第三项是稿酬所得。就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例如,作家小王写了一本书,通过出版社出版后获得了 2 万元稿费,这 2 万元就是稿酬所得。 第四项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它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假如小赵拥有一项专利,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一家企业,获得了 5 万元的收入,这 5 万元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会先将这四项收入汇总,然后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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