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因为最近我听到一些关于投资理财项目可能涉及这个罪名的事情,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比如怎样就算构成这个罪,量刑标准又如何,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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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为了明确该罪的认定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从数额和情节方面来看,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对于量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分为三档。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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