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我每月都有工资收入,也知道要交个人所得税,但不太清楚工资在综合所得里是怎么算税的。比如扣除标准是多少,哪些情况能有减免,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中工资这部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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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工资是个人所得税征收中的重要部分。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规定。首先,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含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关于工资在综合所得里的计算方法,要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比如,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 在实际操作中,单位一般会进行代扣代缴。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单位会按照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到了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多退少补。例如,如果一年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平时没有及时填报,导致多预缴了税款,在年度汇算时就可以申请退税。总之,了解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工资的规定,有助于我们合理规划收入和纳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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