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的归属确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著作权归属的确定方式。首先,对于一般作品而言,著作权通常归属于作者。这里的作者指的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也就是说,如果是您独立完成的作品,那么著作权自然归您所有;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导创作的作品,它们就被视为作者,拥有著作权。其次,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其特殊规则。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这意味着合作作品需要合作作者共同协商来行使著作权,但在某些情况下,一方也可以在不影响整体权益的前提下单独行使部分权利。再者,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也就是说,如果委托创作时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了著作权归属,就按照合同来;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没签合同,著作权就归受托人。此外,对于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总之,确定著作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的创作情形,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