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塞被撞事故如何认定?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加塞被撞事故的认定是根据双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实施条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个重要概念——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塞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中关于依次排队通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如果加塞车辆在变道过程中没有提前开启转向灯,或者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强行加塞,导致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那么加塞车辆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然而,情况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正常行驶的车辆在发现加塞车辆时,没有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或者自身存在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那么正常行驶的车辆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综合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例如,如果正常行驶车辆超速,即使加塞车辆存在过错,超速车辆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违法行为而分担部分责任。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告标志。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报警后,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和处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