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aa制离婚时存款如何认定?


在夫妻AA制的情况下,离婚时存款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有清晰规定,特别是对存款归属有明确说明,那么这个约定在离婚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按照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通常就会被视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要是没有书面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就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来处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相关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此时离婚时存款的认定,就需要先判断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在认定存款归属时,还有一些具体规则。对存款本金的认定以存款合同或存折上载明的名义为准。如果名义人为夫妻双方,则视为共同财产;如果仅为一方名义,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存款利息,如果存款合同或存折未载明利息的归属,则利息归共同财产;如果明确写明归属,则从合同载明之日起属于该指定方。若一方无法证明存款或存款利息完全属于自己,法律会推定存款和利息属共同财产。同时,不论存款名义如何,如果一方能证明存款全部或部分来源于其个人财产,如继承、赠与或其他正当理由获得,那么该部分归该方个人所有,另一方需要举证证明该部分也属共同财产。法院在裁定存款和利息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证据,审慎认定,如果证据不足以彻底推翻某项法定推定,法院通常会支持法定推定。 相关概念: 夫妻AA制:就是夫妻双方在经济上各自独立,各自管理自己的收入和支出,对于婚姻生活中的各项费用,如生活开销、子女抚养等,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分担。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明确属于其中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