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离婚纠纷的管辖?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不清楚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们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都不一样,这种情况下,到底该由哪个法院来管辖我们的离婚纠纷呢?我想了解确定离婚纠纷管辖的具体方法和依据。
展开


确定离婚纠纷的管辖,主要依据的是相关法律规定,目的是明确哪个法院有权受理离婚案件。下面将从一般原则、特殊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特殊情形。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践中,如果遇到离婚纠纷管辖难以确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当地法院进行询问,以确保正确选择管辖法院,顺利开展离婚诉讼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