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金额如何认定?
我遇到件事,有人威胁我给他一笔钱,不然就曝光我的隐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敲诈勒索,法律上对于敲诈勒索罪的金额是怎么认定的呢?达到多少金额会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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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而对于敲诈勒索罪金额的认定,是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的重要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该解释同时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也就是说,不同地区对于敲诈勒索罪金额认定的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敲诈勒索罪的金额时,不仅要看行为人实际取得的财物数额,还要考虑敲诈勒索的未遂金额等情况。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实际取得财物,只要敲诈勒索的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依然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同时,如果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即使每次敲诈勒索的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可能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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