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居间活动的费用?


在了解如何确定居间活动的费用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居间活动。居间活动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商业活动。例如房产中介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成房屋交易,这就是典型的居间活动。 对于居间活动费用的确定,首先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这意味着,若委托人和居间人在合同中对费用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支付费用。比如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双方事先约定好按照房屋成交价的一定比例支付居间费用,那么在促成交易后,就按此比例执行。 当合同中对居间活动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需要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所谓合理确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方面要考虑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付出的劳动量,比如居间人花费的时间、精力,为了寻找交易机会所进行的市场调研、沟通协调等工作。另一方面,要参考同类居间活动在当地的市场行情。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居间活动费用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房产居间费用可能相对较高;而在一些小县城,费用则会低一些。 如果居间人没有促成合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虽然居间人没有成功促成交易,但如果有相关约定,委托人需要支付居间人在活动中产生的必要开支,像交通费、通讯费等。 总之,确定居间活动的费用,首先看合同约定,若约定不明则依据居间人的劳务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同时要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这样才能保障委托人和居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