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确定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

我在做海上运输生意,最近遇到了共同海损的情况,货物和船舶都有一定损失。我不太清楚到底哪些损失能算在共同海损范围内,也不知道依据什么来确定。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确定共同海损损失范围的方法和标准是什么。
展开 view-more
  • #共同海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确定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首先要明确其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共同海损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这种危险是真实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想。例如,船舶在航行中遭遇恶劣天气,随时有沉没的危险,这就是真实存在的共同危险。二是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且合理的。有意是指船长明知采取某种措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但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而故意为之;合理则是指措施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最恰当的选择。比如,为了减轻船舶载重避免沉没,船长决定抛弃部分货物,这就是有意且合理的措施。三是损失必须是特殊的、直接的。特殊是指这种损失不是正常运输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的;直接则是指损失与采取的措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是指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直接造成的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海商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储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这其中就涉及到了船舶和货物的牺牲情况。比如,为了扑灭船上火灾,用水灭火导致部分货物被水浸湿损坏,这部分货物的损失就属于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费用则是指为了共同安全而支付的额外费用。例如,拖轮救助费用、避难港费用等。按照《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为代替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可以作为代替费用列入共同海损;但是,列入共同海损的代替费用的金额,不得超过被代替的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 在确定共同海损损失范围时,还需要遵循一定的分摊原则。根据《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不同的方法计算。这就保证了在共同海损发生后,各受益方能够公平地分担损失。总之,确定共同海损损失范围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从构成要件、损失类型和分摊原则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