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一个比较复杂且严重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如何认定。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出了事故后,为了不承担责任,直接开车或者弃车离开现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根据上述解释第五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包含几个关键要素。一是存在交通肇事行为,也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比如撞车、撞人等情况。二是行为人有逃逸的故意,就是明知道发生了事故,为了不被抓、不承担责任而逃跑。三是被害人死亡与逃逸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如果行为人没有逃逸,被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就可能不会死亡。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比如现场的勘查情况,包括车辆的碰撞痕迹、刹车痕迹等,以此判断事故发生的经过;还有证人证言,现场的目击证人可以证明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以及行为人是否逃逸;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死亡鉴定报告,能确定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和时间,判断是否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这和单纯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在性质和量刑上有很大不同。总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过程,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证据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