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该如何确定?

我是一名被公司派驻到其他地方工作的员工,现在和公司在劳动关系认定上有点分歧。公司觉得派驻期间和我劳动关系就断了,可我觉得我还是公司员工。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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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驻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派驻人员劳动关系如何确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对于派驻人员劳动关系的确定,关键在于明确派驻的性质和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看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派驻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派驻的相关事宜,那么通常情况下,派驻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即使派驻到其他单位工作,其劳动关系主体并未发生改变。比如,甲公司的员工小张被派驻到乙公司工作,小张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小张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通常还是由甲公司负责,这就表明小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看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社保缴纳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派驻人员的工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社保也由原用人单位缴纳,这是认定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例如,小李被原公司派驻到合作单位工作,工资一直由原公司按时发放,社保也由原公司缴纳,那么小李和原公司的劳动关系是明确的。 再者,看管理和指挥关系。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如果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主要接受原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原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绩效考核等,那么劳动关系也倾向于认定在原用人单位。但如果派驻协议中明确改变了管理和指挥关系,派驻人员完全由新的工作单位进行管理和指挥,且原用人单位不再行使相关管理职能,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和实际操作来支撑。 最后,如果派驻是基于两个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需要看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协议中对于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权利义务等有明确约定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协议约定来确定劳动关系。比如,A公司和B公司合作项目,A公司派驻员工到B公司,合作协议中约定该员工在派驻期间劳动关系转移到B公司,并且相关权利义务也做了明确划分,那么就按照协议来确定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确定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管理指挥关系以及相关协议约定等多方面因素,以准确判断其劳动关系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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