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损失该如何确定?
我看中一套房子并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钱,后来却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了别人。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损失该怎么算。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根据哪些因素来确定损失的,以及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照。
展开


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中,确定损失的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房屋买卖合同时涉及定金条款,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请求定金赔偿,通常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即退还双倍定金至买方。例如,买方交付了5万元定金,卖方违约时应退还10万元定金。 其次,若存在违约条款,买方有权请求卖方支付违约金,但需遵循法定限制,即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超出,卖方可申请减小违约金数额。 再者,若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买方应选择对自身更为有利的赔偿方式。 另外,对于定金或违约金难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情形,买方有权请求增加赔偿金额,但需以实际损失的弥补程度为限。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总之,在确定一房二卖的损失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