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窝藏包庇罪,简单来说,窝藏罪就是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还给他提供住的地方、钱财,帮他逃跑;包庇罪就是明知对方犯罪,却故意做假的证明帮他掩饰 。 关于窝藏包庇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窝藏、包庇的对象看,如果符合下面几种对象条件,一般会认定为“情节严重”:一是犯罪分子罪行严重,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这很好理解,被包庇窝藏的人本身犯的是很严重的大罪,那窝藏包庇行为相应性质也更恶劣。二是犯罪分子正在被通缉,这种情况下还去窝藏包庇,就是公然和司法机关作对,干扰正常的司法追捕工作 。三是犯罪分子正在被公安机关追捕,而且情况紧急,在这种紧要关头帮助其逃匿,对司法秩序破坏较大。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还有这些情形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被窝藏、包庇的人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主义或者极端主义犯罪,或者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且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窝藏、包庇的人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且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这些犯罪性质恶劣,涉及到对国家、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窝藏包庇此类人员,情节自然严重。 另外,要是被窝藏、包庇的人在被窝藏、包庇期间再次实施故意犯罪,并且新罪可能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说明窝藏包庇行为没有让犯罪分子收敛,反而继续作恶,这种情况也会被认定情节严重。还有就是多次窝藏、包庇犯罪的人,或者窝藏、包庇多名犯罪的人,体现出窝藏包庇行为的频繁性和涉及范围广,严重影响司法秩序,同样属于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了窝藏包庇罪。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这里“可能被判处”刑罚,是指根据被窝藏、包庇的人所犯罪行,在不考虑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时应当依法判处的刑罚 。 总之,对于窝藏包庇罪情节严重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目的是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正常秩序。





